美国对 60 个贸易伙伴加征最高达 12,5% 的新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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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再次调整其关税制度。随着10%临时关税制度的到期,特朗普政府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60个经济体征收关税,理由是这些经济体未能采纳或执行有效禁令,禁止进口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

新方案分为两个主要层级。对于已经实施禁令、采取部分措施或向华盛顿做出承诺的伙伴国,税率设定为10%。对于美国政府认为尚未建立完善体系的经济体,税率则提高至12,5%。

对于欧盟和台湾地区,该机制起到总额上限的作用:301条款关税仅在标准最惠国待遇税率的基础上加征,最高不超过10%。如果已征收的关税等于或高于此上限,则不会加征额外税款。对于日本、韩国和瑞士,总额上限设定为12,5%。

加拿大、墨西哥、英国和印度等经济体适用10%的税率。中国、越南和其他未被列入优惠税率类别的国家适用12,5%的税率,此外,还可能根据其他规定加征额外的关税措施。

美国贸易代表杰米森·格里尔表示:“美国已经禁止进口使用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近一个世纪了”,他认为国际伙伴应该采纳并执行类似的标准。

某些产品类别仍被排除在外,包括已征收行业关税的商品以及一些被视为对美国经济至关重要的原材料或商品。白宫解释说,这些豁免是为了避免出现短缺、成本过度上涨或供应链中断。

这项措施开启了华盛顿与其主要国际伙伴之间贸易关系的新阶段。对于欧洲企业而言,总体税率仍限制在10%以内,但海关框架变得更加复杂,尤其是对于已适用标准关税或特定行业措施的产品而言。

与此同时,美国正在调查包括欧盟、中国、墨西哥和印度在内的几个伙伴国的过度生产政策。风险在于,现有模式可能会进一步演变为更严格的干预措施,从而加剧出口商和国际供应链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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